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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主体备案号【鲁ICP备**】、网站域名【jiaook.com】的备案管局已审核通过。
在网站使用过程中请自查以下内容:
1、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或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首页下方中央悬挂网站备案号,备案号需要超链接到工信部网站,工信部网站地址为:http://www.beian.miit.gov.cn。
3、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及时通过景安备案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变更。避免因没有及时变更信息,出现备案号被注销的情况。
4、域名过期后,及时提交注销备案申请,避免备案信息被其他人违规使用,为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最近备案通过的域名,都收到了运营商的附加通知,要更换工信部的网址,其实这个规定2019年4月份就已经出台了,但是一直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现在好像是开始严格起来了,最近几天接连收到空间商跟客户的反馈,要求更新备案号的链接地址。
不过我也查看了不少知名网站,备案号还在链接http://www.miitbeian.gov.cn/
希望大家都尽快更改为http://www.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