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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这几天是不是被类似这种新闻视频刷屏了,“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纳入立法 6月1日起正式实施”,“父母们请注意:6月1日起,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要违法了”,“儿童节礼物,6月1日起不使用安全座椅将违法”我专门去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在第18条中,确实有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内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我想,儿童安全座椅对孩子保护的重要性,有车的朋友多少应该都知道,但是,我相信大家都会关心,到底多大的孩子必须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我也有孩子,我闺女不到5岁,身高120,体重55斤,也必须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吗?
但是法律条文中,没有特别说明,几岁以下的孩子,身高多少,体重多少,必须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不过倒是有前提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为。。。
在看法律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但是,有孩子的家长也都会发现,现在的的孩子,上了初中,才十四五岁,身高体重,就已经能赶上父母了,所以说,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肯定不现实。
不过在我看来,虽然有了全国性立法,但是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还没有对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和儿童乘车安全制度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定。不过我找了几个地方行的法规,给大家说一下:
2014年3月1日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止乘坐副驾驶,未满4周岁的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成为中国靠前儿童安全座椅入法的城市
2014年,8月1日,《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4岁以下儿童上高速而不使用安全座椅属于违法行为。
2015年1月1日:深圳也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属违法行为。
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应当安排其在后排座位就座;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从已经出台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来,一般都是规定儿童12岁以下不能做副驾驶,4岁以下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今年,我国也成为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有全国性立法的国家。儿童安全座椅之所以得到法律上的约束,是因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装置,是目前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是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重要途径。从根本上解决了消费者对儿童安全座椅不重视的问题,这肯定是值得支持和鼓励的。
不过,虽然是全国性立法,但目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没有对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和儿童乘车安全制度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定。也就是说,未保法正式实施后,如果家长仍没有为未成年人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对其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标准和与之相对应的行政执法部门
另外,携带儿童乘坐网约车、出租车等问题,也没有明确。
作为一个家长,我也期待国家为儿童乘车安全问题提出更多具体法案,为小朋友们营造更加安全的乘车环境,当然,对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的预防和控制,安全座椅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还需要包括家长监护、学校教育、交管部门进行全方位的配合。